法庭:求解約斬保安 有線客仔判勞教

廿歲職業訓練局男生為終止有線電視的寬頻上網合約,去年九月親身到有線電視大樓內要求辦手續,惟職員僅安排他致電客戶服務中心,透過電話交涉後仍未能解決事件。滿肚怒火的男生遂要求與有線主席吳天海理論,男保安上前制止時,遭男生以帶來的刀斬傷。被捕男生早前在區院承認傷人等三罪,昨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吳仕文承認一項意圖傷人及兩項管有違禁武器。辯方引述被告的精神報告,指他有人格障礙,缺乏與人溝通及解決問題的技巧,但並無精神病。辯方強調,被告因欲終止合約,但無法「與真人對話」才衝動犯案。

人在大樓 客服「電話溝通」

法官林嘉欣判刑時指,不論被告對有線如何不滿,抑或合約條款如何不公,被告都不應傷害無辜職員;惟考慮被告年輕及初犯,其報告的評價正面,認為紀律式訓練比監禁更有助改過自新,故判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林官續指,法庭無意批評商業機構的經營方式,「因為訂立合約的自由,是文明社會的基本權利」;但林官質疑,若客戶親身到有關公司要求解決問題,卻只能透過電話溝通,「這是否合適的待客之道,公眾自有定論。」

圖見吳天海被阻 寫下血書

案情指,被告的母親是有線寬頻客戶,去年八月起申請終止合約,被要求提交書面申請,但最終仍未能解約,同時更須繳交逾期費用三百元。去年九月廿二日案發當天,被告親到荃灣的有線大樓要求終止合約,被安排到大樓內某房間透過電話聯絡客戶服務員,又因被告未能提供母親的身份證而無法處理。怒極的被告遂從背囊取出軍刀及蝴蝶刀到入閘機,要求見有線主席吳天海,保安阻止被告時,遭斬傷頭和雙手。

其後被告走到大樓停車場時更赤裸上身,寫下血書「吳天海有報應」,期間又與到場警員對峙,最終被勸服被捕。

案件編號:DCCC 105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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