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前行政主任作供:劉夢熊電郵地址出錯

【本報訊】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兼執行董事劉夢熊、與該公司主席黃坤及兩名女子涉嫌串謀詐騙聯交所、公司股東及準投資者逾五億元案,昨在高院續審,東方明珠前行政主任蘇瑞雯出庭作供,她確認,劉夢熊雖然自○九年十二月成為公司副主席,但劉未曾收過由她傳出、有關收購油田公告草擬本的電郵,原因是劉的電郵地址要到翌年二月才被加入聯絡名單中,且地址出錯,到五月才更正。

蘇瑞雯○六年加入東方明珠任行政主任,原是第三名被告葉瑞娟的下屬,之後轉到公司秘書部任秘書,直屬上司為執行董事、公司秘書兼財務總監張國裕,以及助理公司秘書余建榮。涉案有關東方明珠就收購油田發出的公告及通函,蘇均有份參與製備,但強調是按上司及財務顧問等提供的資料撰寫,再交上司修改批核。

負責參與製備相關文件

有關一○年一月所發公告的草擬本,蘇有用電郵傳給黃坤、上司、其他執董及葉瑞娟等人以收集意見,但她確認,由於當時劉夢熊仍未被加入聯絡名單中,故相關文件並未有傳給他;公司同年五月發出的通函製備情況相若,她有用電郵傳給黃坤、劉夢熊、葉瑞娟等人傳閱。但她在盤問下承認,當時劉夢熊雖已在收件人名單中,但電郵地址並不正確,要到五月才獲更正。

蘇又指,其職責包括替公司聯絡及設立離岸公司,以及製備會議紀錄。設離岸公司的指示主要來自張及余兩位上司,但間中亦會由葉瑞娟提出,牽涉油田交易的兩間公司樂茵有限公司及弘暉有限公司就是由葉指示她擔任聯絡人。會議紀錄方面,蘇強調她不會出席會議,通常是張把會上的筆記交她製成會議紀錄,再交回張批改,之後便交與會董事簽署。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56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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