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患病寵物接受適切治療是主人責任,惟一旦遇上醫療爭拗甚至失誤,主人卻投訴無門!有市民安排愛犬到獸醫診所接受高壓氧治療,期間犬隻出現失禁及下顎斷裂,始揭發診所疑未有安排註冊獸醫進行治療。面對指控,有關診所僅解釋事涉「醫療紀錄出錯」,堅拒承認責任。立法會議員直指當局對獸醫診所監管不足,不但令小動物無辜受苦,消費權益亦難獲保障。
柯小姐飼養的北京狗「笨笨」現年七歲,一直有頸椎凸出問題,早前獲獸醫轉介至一間獸醫診所接受高壓氧治療,冀可改善情況。柯指事前已再三向醫生了解治療的副作用及風險,「當時醫生好肯定咁同我講話冇副作用同冇風險,最多只係改善唔到頸椎凸出問題,我先放心畀笨笨試!」
然而,柯小姐指笨笨接受首兩次治療後皆有失禁情況,第三次治療則嚴重受傷,「頭一、兩次職員話隻狗太放鬆先會失禁,第三次入去之前我見到有隻貓都準備做同一個治療,我哋講明隻狗會緊張,唔想貓狗放埋一齊,但職員話佢哋有兩個高壓氧倉會分開治療,我先放低笨笨,點知就出事!」柯指當日離開不久即接獲診所來電,指笨笨因緊張過度而咬籠致舌頭流血,需立刻停止治療,當晚笨笨亦不肯吃喝及如廁,檢查後證實牙齒倒置及脫落,下顎更告斷裂,需立即進行手術。
事後柯即時與診所對質,翻查醫療紀錄時發現第三次治療疑僅有獸醫助理在場,「份紀錄好清楚見到頭一、兩次都寫由醫生主理,第三次就得個助理!診所職員認咗佢哋只係得一個高壓氧倉,但就點都唔肯認有問題,仲話我隻狗本身有心臟病先會搞成咁,又話醫生有主理只係個紀錄寫漏,點都唔認錯!」
涉事獸醫診所發言人以投訴人已報警為由,拒絕回應本報查詢,僅稱已向投訴人交代事件,着記者向對方了解。
「《註冊獸醫實務守則》入面列明醫療紀錄係用嚟保障雙方法定權益,事主絕對可以向當局投訴!」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認為,當事人可保留相關紀錄作投訴甚至索償,亦認同現時當局對獸醫診所監管不足,而獸醫管理局處理個案進度亦未如理想,往往令市民投訴無門,同時令小動物無辜受苦,建議當局盡快作出改善。
記者:蘇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