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女童聲稱對援交好奇,去年暑假扮成十七歲「夠秤」,在成人網站張貼廣告招客,最終因被父親發現她的「援交紀錄簿」,而揭發事件並報警,事後她的多名「恩客」被控。其中四名男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受審,當中三人各承認一項非法性交罪,准保釋候判。餘下一名被告則否認非禮罪受審,女童當時替他口交,他則辯稱以為對方「夠秤」。身高一點六米,上圍及下圍均是卅四的事主,供稱當時突然「想試吓」援交,並坦言在第一次接客前是處女。
不認罪的被告蔡偉麟(廿二歲),報稱大學三年級生,被控去年八月四日於油麻地某賓館內非禮十三歲女事主X。X在錄影會面供稱,去年暑假無工作,想起援交「突然好奇」,遂以「援交妹」資料在網上搜索,找到一成人網站觀看當中帖文後,突然有興趣「想試下」。
X續指在第一次接客時並無任何性經驗,她首名嫖客完事後,表示不想她再做,更替她更改帖文內容變為「齋口交」。惟X卻嫌「只用口太辛苦」,之後在其他客人要求下都會性交。
辯方盤問時指,X身高一點六米,上圍及下圍均有卅四、腰圍廿六至廿八,又指X化妝「扮成熟」。X承認知道性交合法年齡是十六歲,當時因恐怕客人不和她交易而「扮夠秤」,但否認刻意扮成熟。X又謂交易前,會把相片傳給客人,就好比「啲人揀貨咁,佢要嗰件貨,咪畀張相佢睇吓囉!」
而蔡姓被告在警方的錄影會面中說,X當時自稱十七歲,口交價錢是七百五十元、「口爆」需加多一百元。蔡與X在去年八月四日於賓館一同淋浴後,X替他口交逾一小時。蔡指見X衣着成熟,胸部亦「好似好成熟」,因覺得X似乖乖女,事後因同情而多給二百元,共付肉金一千零五十元。蔡及後發訊予X指「小心啲啦,希望你唔使再做」;蔡於去年九月十九日被捕時,表示不知X未成年。
另外,三名認罪的被告包括同屬中六學生的羅冠麟(十七歲)和符嘉豪(十九歲),及地產經紀的盧成禮(五十一歲),獲准保釋至五月六日,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始作判刑。
案件編號:KCCC38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