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告票條碼未必可作防偽

【本報訊】遭抄牌繼而DIY「牛肉乾」由他人代交罰款,讓人聯想交通違例定額罰款通知書(俗稱告票),是否輕易偽造蒙混過關?香港專業教育學院資訊科技系系主任梁秉雄博士指出,每張告票上都有一個由獨特公式計算、獨一無二和寬度不一的黑條及空白排列而成的條碼,以表達不同資訊,只需用掃描器掃描條碼,電腦便可顯示告票上,包括車牌號碼、發出告票時間、地點和負責警員等資料。

日常生活中,條碼亦被廣泛採用,例如繳費帳單、圖書分類和商品上的條碼標籤等,職員只需在機器上輕輕一「嘟」,便可知悉商品價錢和其他資料,非常方便。

細心觀察觸摸 可免中招

不過梁博士指出,由於條碼為平面光學記號,即使將告票影印,「依然可以Scan(掃描)到」,故此若有人每次收到告票,都重新製作及印刷,「都好難踢爆」。相反如他把告票大量印製,便可能露出破綻,因一張告票的條碼,理應不能重複繳費。他續指,條碼未必可作防偽用途,惟現時告票的防偽工作「算係做得幾好」,例如紙質較簿,坊間較難買到;印刷使用的油墨與一般有別,市民只要細心觀察及觸摸,便可避免「中招」。另外,如要在告票上加上防偽特徵,即類似用在鈔票的防偽技術,會較為複雜,可能會令印製告票的成本過高。

超市券曾被偽造拘10人

另外,同樣使用條碼認證的超市禮券,過往亦曾被騙徒偽造。一二年二月,不法分子大量盜印惠康超級市場現金禮券,然後登廣告招聘買手到超市掃貨,以印有相同條碼標籤的假現金券,購買大批奶粉、洋酒及紅酒,然後租用迷你倉暫存及運到內地銷贓。估計騙徒使用逾萬張假券,涉款近一百萬元。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在全港拘捕十名男女,其中一名被告鍾振傑(當年卅一歲),應徵當水貨買手,及在網上以折扣出售假禮券,個多月間涉及一百二十萬元交易,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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