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葬漁民墳場 要求嚴苛

陳先生的父親生前為原居漁民,七十年代順應港府政策而上岸生活,不過仍活躍於業界事務。陳父早前去世,獲漁民團體簽發文書同意安葬於屯門小冷水的青山灣漁民墳場,不過,民政事務署卻指陳父生前從事漁業的年期,並非佔人生的四分之三而否決申請,陳認為條件苛刻。

須符合「大半生從事漁業」

民政署發言人稱,自一九八三年殯葬政策實施後,新界原居民及本地原居漁民身故後,其家屬可向民政事務署申請殯葬許可證,把已故者葬於政府指定的認可葬區內。一直以來,原居漁民是指其父系祖先於一八九八年或以前已經是在新界水域居住及作業的漁民,以及身故者須大半生歲月從事漁業。

立法會漁農界議員何俊賢認為,政策對從事漁業時間要求太嚴苛,當年部分漁民亦是順應政府當年的填海政策而上岸,故此應放寬政策,讓漁民可獲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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