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人尋味的聯合醫院假扮醫生案,廿四歲被告暫被控一項充作已註冊為醫生罪,昨被押往九龍城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形容其行為匪夷所思,又透露他在案發前四日因涉另一宗案件剛被法庭判處緩刑,被告是在緩刑期間犯案。裁判官接納控方申請,下令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考慮其精神狀況是否適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日轉往觀塘法院再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毛文業,報稱任職金融投資經紀。控罪指,被告於本月十四日,在聯合醫院S座虛假地充作已註冊為醫生。根據法例,該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及罰款十萬元。
控方指,當晚約六時半,被告身穿醫生袍,並向聯合醫院10A病房的經理自稱是急症室醫生,要求檢查21號床的一名男病人,經理覺得被告樣貌陌生,拒絕其要求,被告遂離開。
惟一個小時後,經理再見到被告,被告當時正在用聽筒檢查該名男病人的胸口。經理待被告離開後,向該男病人查問,得悉被告已取得該男病人家屬的電話號碼,被告又曾致電向該男病人的家屬講述該男病人的病情。經理擔心多名病人的安全,遂向醫院保安主任報告事件。
聯合醫院的保安主任向人事部查詢後,揭發被告根本不是聯合醫院的註冊醫生或職員。保安主任翻查閉路電視紀錄,發現被告曾於本月一日至十六日在院內流連。保安主任於本月十六日再在院內見到被告,立即報警。警員拘捕及警誡被告後,被告自稱曾在澳洲大學讀醫,但成績不合格,因非常羨慕醫生的工作,故才在醫院假扮醫生一償心願。
控方昨指被告連警誡供詞也大話連篇,被告於○九年因偷竊案被判入更生中心,他於一二年又因爆竊及不依期歸押等罪被判監兩年,他於本月十日再因偷走其姐夫的座駕駕駛而被判入獄半年,但可緩刑兩年,故他無可能在澳洲讀大學。
控方續指,警方仍在調查被告的犯案動機,他假扮醫生的行為亦有機會危害病人利益,警方不排除尚有其他未揭發的事情,而被告在犯案時更違反了緩刑令,加上他有不依期歸押的前科,故反對讓他保釋。被告沒有申請保釋。裁判官遂下令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KCCC 134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