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住先」這個說法,已經被人說成為負面形容,但如果「袋住先」包含民眾的意願,則有按部就班及循序漸進的正面訊息,意義截然不同。在這個背景下,如果仍盲目地反對「袋住先」,那就不是堅持,而是挾持,是挾持了大眾的意願!
記得當年處理一宗勞資談判,一名原本在百貨公司當文職的女工被解僱。當工會介入後,我們就代表她跟資方談判。當時資方提出,可以聘回工人,但公司當時只有一個庶務空缺。這個時候,經過火紅洗禮的我們,代表的是工人階級,當然要抗爭到底,要走到最高的要求。一個庶務職位豈能「袋住先」?工人階級豈能讓步?若變成「袋一世」的話,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於是,我「代表」那位女工「拍枱否決」資方方案,更將此舉動視為工人階級勝利。正當步出會議室,跟那位女工說千萬不要答應之際,她面有難色地跟我說:「陳姑娘,我想做o架,我只係想要一份工咋!」如果,當時我選擇混沌於階級鬥爭的盲目中,我會叫那女工堅持,千萬不要「袋住先」,否則就是「袋一世」,然後代表她「拍枱」,再找機會衝擊那百貨公司。
想深一層,既然我們是為工人階級,就要尊重他們的意願,他們的意願也是他們權利的一部分,也是我們爭取的一部分。我們代表工人否決任何一個方案,所依據的不應是自己的想法、理念、利益,而應該是打工仔女的意願。無錯,當時有一些聲音,質疑為何要跟資產階級妥協?為何要屈服於資本家?但「袋住先」確實解決了工人的生計問題,令她及家人吃得飽、穿得暖、生活安穩,因此,我們沒有盲目地堅持那流於口號式的原則!今天,我見到很多人都有當年火紅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