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修訂《旅館業條例》重點打擊無牌賓館,提出七辣招優化發牌制度及加強執法,當中最辣是大廈公契若列明禁止處所作賓館,當局可拒絕發牌或續牌。業界預計將有五百間持牌賓館受影響,遠較當局預計的二百八十間多,逾三千名從業員飯碗不保。業界促請政府給予現有持牌賓館豁免,否則不排除提請司法覆核。
民政事務局今年三月宣布修訂《旅館業條例》,建議大廈公契若列明禁止處所用作旅館、商業用途或私人住宅以外的其他用途,即使賓館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同意經營,局方仍可依例拒絕發牌或續牌,以回應部分大廈業主不滿當局向賓館發牌對民居造成滋擾,並藉以加強打擊無牌賓館。
香港旅舍業商會主席連思杰指,全港有一千三百六十間持牌賓館,扣除港府講明美麗都和重慶大廈無違契,即四百多個牌照不受影響外,另有四百多個二、三星賓館牌照料可過關,尚餘五百多個生死未卜。商會上月舉行會員大會,逾百名同業表態,要求港府全面豁免現有持牌賓館、「一個牌照都不能少」,否則勢必抗爭到底。
在銅鑼灣百德新街經營家庭式旅館逾卅年的寶島賓館老闆陳大泉,對港府單方面宣布取締持牌違契賓館,感到徬徨無助。陳大泉指出,政府諮詢文件一出,無違契的單位大幅租金漲價,「好多業主知道單位做旅館,最少叫價月租五萬蚊,令成本大增,根本無得做,死路一條!」
開業僅九個月的「彩虹旅館」老闆袁冠昇,投資九十萬元儲蓄,豈料申領牌照花去十三個月,至去年九月才獲批牌照,等候領牌期間卻突然獲悉取締持牌違契賓館的噩耗。由於大廈公契列明屬私人住宅,袁已作最壞打算:「但係大廈八成單位都做商業活動,政府淨係打壓持牌旅館,咁做好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