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六男女被控阻差及襲警

【本報訊】警方在去年十月十五日的佔領運動期間,於添馬公園及龍和道一帶拘捕多名人士,指他們涉阻差辦公及襲警,其中四男兩女昨於東區法院被控阻差辦公及襲警等罪,除了一名男被告因在醫院留醫無法到庭外,其餘五名應訊的被告不認罪,各案現分別押後至下月預審。

鳩嗚男脫罪 官:自招嫌疑

另外,去年十一月廿八日旺角出現以「鳩嗚」為名的流動佔領行動,一名十八歲男學生戴奇,被指當日涉在亞皆老街推撞一名男警胸口,案件經審訊後昨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影片顯示被告當時右手執袋,故無法證明被告確曾以右手推撞男警,裁定他脫罪,但指被告自招嫌疑,故不獲堂費。

涉煽動佔領 黃毓民拒保候查

警方早前以「預約」方式拘捕數十名佔領行動搞手,其中以參與及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被捕的獨立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昨到警署報到時決定拒絕簽保,獲警方暫時釋放及發還二千元保釋金,但警方表明保留法律追究權利,隨時會將他再次拘捕及檢控。

案件編號:ESCC 1187-92/15、KCCC 4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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