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南丫海難索償官盼各方和解

【本報訊】在二○一二年十‧一發生的南丫海難釀成卅九人死亡、九十二人受傷慘劇,事後受傷乘客及死者家屬展開索償潮,先後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肇事兩船的船公司香港電燈及港九小輪、兩船船長及海事處處長等。其中涉及六個家庭共十二宗的索償案昨於高院首次提訊,法官表示希望訴訟各方可毋須審訊達成和解,而部分原告亦正與港燈進行調解;官又傾向把眾案件合併一同訴訟,或選出一宗案件作為測試案件先進行訴訟,以節省各方訟費。

律政司代表則透露,已與申索家屬達成共識,會於六十日內向他們披露部分與索償有關的海事處內部調查報告。案件現押後至五月廿九日作第二次提訊。

黎細明撤回定罪上訴

肇事的「南丫IV」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早前已在高院各被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黎另被裁定卅九項誤殺罪成,周被判監九個月,黎被判監八年。當中黎原本就誤殺罪的定罪及刑期均提上訴,不過律政司代表昨於庭上透露,黎已撤銷就定罪提上訴,現只就刑期提上訴;代表又指,當年負責建造「南丫IV」 的財利船廠亦涉及此十二宗訴訟當中,故正考慮是否要求將船廠加入訴訟。

昨日處理的十二宗案涉及六個家庭的原告,包括在意外中痛失一對子女的郭賢騰及其妻、失去妻子的盧德祥(譯音)與其家人、失去妻子及女兒的甄錦青(譯音)、身為港燈見習工程師的男死者許家偉之家屬、受傷的港燈見習工程師連家泓,以及一家四口均受傷的方幸強(譯音)一家。眾原告均只派代表律師到庭,被告港燈及律政司司長均有律師代表;港九小輪及正在服刑的兩船長則無人到庭。

另外,兩名海事處官員早前因南丫海難事件被警方刑事檢控,涉案的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及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分別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宣誓下作假證等罪,案件將於周三在東區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HCPI 962,963,965-968,975,976,991,996/2014,HCPI 207,20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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