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商學院市場學系女教授于宏碩,指去年執教中大的一個工商管理碩士課程,並需給予學生評分。惟有學生不滿評分過低而向校方投訴,校方被指不顧于的反對,擅自調高該六名學生的評分。于雖據理力爭,甚至驚動校長沈祖堯,但仍然不得要領,遂訴諸法律途徑,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校方調高評分的決定。
申請人于宏碩,答辯人香港中文大學。于昨回應指已聘律師處理事件不作評論。中大發言人則指,校方一直按大學既定指引,監察及處理有關學生考試、評核及上訴事宜,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作評論。
入稟狀指,申請人在一三至一四年執教該碩士班的其中一個課程,共廿八名學生。而共十一課的課程中之四成分數,是視乎學生參與課堂討論的表現,而且在課程文件中早已列明計算分數的準則,包括缺席和遲到早退等亦會遭扣分。
申請人於去年七月公布學生評分後,有四名學生不滿僅獲D+,向考試小組投訴;雖然申請人已強調計算方法無誤,但小組之後不但調高該四人的評分至C,更把兩名未有投訴的學生的分數由C+調高至B-。小組的理據指,因學生未必清楚評分準則,同時負責紀錄學生出席率和課堂參與程度的一名女職員並非中大職員。但申請人指理據不合理,強調已向學生清楚解釋評分準則,該名職員只負責作出記錄,亦不會影響學生的評分。
案件編號:HCAL 4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