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誣衊警欠債包二奶 男商人不認罪

【本報訊】男商人早前牽涉滋擾案被控告,但最終上訴洗脫罪名,但曾處理該案的一名警長,之後就莫名其妙被人發傳真信件到警署,誣衊嗜賭欠債包二奶,警長更因此被調離正常職務,還要接受內部調查。惟警方最終確定傳真信件內容失實,追查後發現傳真疑來自商人的辦公室,遂控告商人一項與訊息有關的罪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

被告陸志榮(五十歲),被控於去年四月五日,使用傳真方式傳送了一封給頭銜警長楊嘉茂的信,明知其內容失實,並指對對方造成煩擾、不便及產生不必要憂慮。涉案信件於去年四月五日傳真到跑馬地警署,上面寫有警長楊嘉茂的姓名及警員編號,內容不但指楊在內地包二奶,又指他嗜賭欠債面臨破產,及出賣警隊資料予不法分子。

警長遭調離崗位

當差逾二十年的楊嘉茂昨供稱,涉案信件內容完全失實,他沒有欠債,亦不嗜賭,也沒有包二奶。而他的信貸紀錄十分良好,雖然申請過十多張信用卡,但都是為了取得贈品,他未有欠下卡數。楊指自警署收到涉案信件後,他便被調離對外的崗位,要接受內部調查,個人誠信受到質疑,他說:「我要經常帶住張銀行月結單返工,邊個部門收到類似傳真就要即刻去解釋。」案件下周二續審。

案件編號:ESCC 288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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