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警總廁所非禮 女事主:未即場拆穿怕遭滅口

【本報訊】男警在灣仔警察總部女廁涉非禮女盜竊疑犯案,昨在東區法院續審,持雙程證來港的事主供稱,事發時就盜竊案獲准保釋後,在警署外遭被告截停,被告以搜身為名帶她回女廁摸胸臀,及要求她脫下內褲坐在坐廁上,被告蹲下看她私處兩眼後才讓她離開。事主在接受辯方盤問時直言不敢即場拆穿被告因怕他會「殺人滅口」。

廿六歲被告鄺浩雲否認非禮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三十三歲在內地任醫生的已婚事主X說,去年八月尾首次來港參與為期半年的醫學交流計劃,今年一月十二日因在超市偷取五百多元食品被捕,至晚上十二時半才獲准保釋離開灣仔警署。

惟X步離警署不久,被告突從後以普通話截停她說:「你剛才未搜身,現在要跟我回去再搜身。」X想起剛才女警只搜查她的隨身物品,加上被告頸掛證件,遂跟被告回去,但途中X曾問何以不是女警搜身,被告回答:「女警都下班了。」

被告帶X進入警署後,着她開門進入地下女廁,X依被告指示脫去外套,被告以雙手拍打她的雙臂、背部、臀部及雙腿,再着她轉身拉高外衣至露出胸圍後,被告先用雙手隔着胸圍拍她的乳房,再伸手入胸圍內摸兩邊乳房兩次。被告再吩咐X將外褲脫下,並用手拉開X的內褲看她私處,最後叫X褪下內褲至膝蓋及坐到坐廁上,被告則蹲下看她私處兩眼,才讓X穿回衣服離開。

網上查搜身程序後報警

X當時腦海一片空白只想盡快離去,翌日起床她即上網搜尋搜身程序,並致電灣仔警署查詢,警方同日下午派車接X到灣仔警署錄口供。

辯方盤問X時則說,X在書面證供中指與被告整個接觸過程長十五分鐘,與閉路電視紀錄顯示只有近四分鐘不符。X回應當時沒看時間,加上「發生這些事每一秒都感覺很長」,又解釋因怕被告會殺人滅口才沒有當場拆穿他,她此話一出法庭立即哄堂大笑,辯方更指她太誇張,惟X回應:「他(被告)自知是警察,周圍都有攝錄,仍敢做這種事,你說我是不是誇張?」案件押後至下周五續訊。

案件編號:ESCC 167/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