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初中男生分別捲入毒品案被捕。其中一名十四歲男生,前日經羅湖出境大堂擬往深圳時,被海關截查,發現其手提紙袋內藏九百克K仔,市值約十一萬元,男生被捕,有人聲稱應同往深圳的友人要求,代帶紙袋過關,對案件毫不知情,友人事後不知所終。另外,警方昨在荃灣一停車場拘獲一名十三歲男生,在其所攜改裝魚缸水泵內搜出逾三公斤K仔,市值十三萬元,警方疑他受毒販幕後操控。
被捕十四歲男生讀中三,前日下午五時許,擬經羅湖出境前往深圳,在出境大堂被海關截查,發現其手提紙袋內藏有兩大包及十多小包K仔,共重九百克,遂將其拘捕。海關調查時,有人聲稱當時擬與友人結伴同返內地,至出境大堂時,友人將紙袋交給他,託他代帶出境,對袋內藏毒毫不知情,亦無收受金錢利益,疑被友人陷害,但對方其後不知所終。該男生無案底,亦無黑社會背景。
另外,昨午四時許,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在荃灣蕙荃路一個停車場埋伏,其後一名十三歲目標少年現身,警員將其截查,在其手抱的大型改裝魚缸水泵內,檢獲三點一公斤K仔,市值十三萬元,以涉嫌販毒將少年拘捕。被捕少年姓蔡,就讀中二;該水泵內的機件被取走,掏空放入毒品,水泵再放入一個約一呎乘八吋乘八吋紙箱作掩飾。警方疑他受毒販利誘犯案。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疑犯身上藏有毒品,是不爭事實,但定罪與否,要先考慮疑犯是否在知情的情況下接收毒品。若當時疑犯有向將有關「物品」交給他人查問,且從「物品」的包裝等外在因素而作出合理判斷,相信「物品」是合法的話,則是屬於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運毒過關。
相反,若疑犯「隻眼開隻眼閉」,未有查問,甚至有收取報酬,則屬知情。另一方面,亦要考慮疑犯與對方的關係,亦要考慮疑犯的背景。
陸亦寄語年輕人,若有人要求代帶東西過關,要提高警覺,因為「十個有九個都係衰人」。陸指不要以為代人帶東西過關只是舉手之勞,過關要經過兩地檢測,一旦被發現身上藏有毒品,不但要面對長時間等候審訊的壓力,而且不幸被定罪的話,會面對最少十年的監禁。香港遊樂場協會資深社工溫立文指,現時有不少販毒集團會以「搭上搭方式」招攬年輕人作「艇仔」運毒。年輕人應小心,避免當「替死鬼」,亦要明白自己需為一己行為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