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築政策 環團促參考外國

【本報訊】本港建築物用電量佔整體用電量九成,環境局擬今年上半年推出「節能綠色建築藍圖」為建築物用電節能,但有環保團體批評當局過去未有做好建築物節能的把關工作,更批評政策上涉「四宗罪」,包括無統計建築物節能數據及綠建環評過分寬鬆等,促請當局訂立藍圖時參考海外經驗,推行針對性改善措施。

環境局將推節能文件詳述

按香港綠色建築議會訂下的目標,到二○三○年全港建築物用電量要較二○○五年減少三成。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楊文友認為,本港綠建政策大大落後於東京、紐約、新加坡等密集式商業發展城市。他舉例,目前港府未有收集全港耗能數據,相反紐約早已要求面積達五萬呎或以上建築物,每年需報告能源及食水使用量;東京則要求能源使用超過三百萬升原油等值的企業每年遞交能源審計報告。

楊又指,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雖規定商業建築物每十年進行碳審計,但審計過後未有對症下藥,強制推行改善措施。參考新加坡經驗,政府要求企業每三年遞交空調效率報告,表現不理想則需強制更換。另環境局雖訂立未來五年把整體政府建築物用電量減百分之五的目標,但目標不進取,且從沒公開各部門用電量,質疑節能成效有限。

環境局則回應指,當局正檢討本港能源強度目標,並計劃透過收緊監管措施、加強公眾教育及動員持分者促進節能。即將推出有關節約能源的文件詳述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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