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姊妹在港「無證」生活十多年竟未被發現,據悉,兩人在山頂私家醫院出生,之後一直未有辦理出世紙,但她們並非隱蔽少女,根據死者的facebook,兩姊妹開朗活潑,生活多姿多采,經常與外籍及港人朋友外出玩樂,兩人更一同學習馬術,上傳不少騎馬相,並曾留言:「耶!每個星期六可以騎馬!好興奮!」對於她們公然「四圍去」未被揭發,令人嘖嘖稱奇。
出世紙及身份證在港屬「生活必需品」,不但出入境要身份證明文件,如要就學、求診入院、申請圖書證、銀行戶口及信用卡、購買通訊服務,以至遭警方截查也要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根據《生死登記條例》,醫院須在嬰兒出生四十二日內,向生死登記官申報在該院內出生的嬰兒資料,父母亦要為嬰兒申請出世紙,若能在出生四十二日內辦妥,不須繳費,若過期,但仍為嬰兒出生一年內登記,則須付一百四十元,逾一年的話,除非獲登記官批准,否則不得再申請,若獲批,則須付六百八十元登記費。據知,入境處接獲醫院呈報的資料後,不會逐一核對是否有嬰兒未有申請出世紙,亦難以核對所有外傭約滿後是否已離港而未有逾期居留。
資深婦產科私家醫生余啟文指,過往有雙非嬰在本港出生,私家醫院都會向其父母索取護照等身份及住址證明文件,以向入境處提交出生資料;過往曾有內地孕婦疑用假身份證明文件或逾期居留,私家醫院都有向入境處呈報個案,相信在港出生的外籍嬰兒也有類似做法。對於墮樓少女的外籍母親涉嫌在港逾期居留多年,而少女竟可在港「無證」生活十五年,感到十分奇怪。他又指,一般而言,私家醫院只會儲存嬰兒腳掌印等出生證明文件約六年便銷毀,故相信該私家醫院存有其出世資料可能性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