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大狀唐汝駿否認吞律師費

【本報訊】曾任暫委裁判官的唐汝駿,再涉嫌在任職律師時盜取客戶律師費。唐被控五項盜偷竊罪,指他在一○年至一四年任職律師期間,盜竊五名客戶合共四萬四千元律師費。唐昨在東區法院提堂,他否認全部罪名,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至今年五月廿二日進行預審。

報稱現在無業的六十八歲被告唐汝駿,被控於一○年三月至一四年二月期間,盜竊五名男女分別一千至三萬六千元不等,合共港幣四萬四千元。

犯同類案 去年判緩刑

據悉,唐事發時為各事主提供律師服務,事後疑私吞部分律師費,無全數交予律師樓。唐曾偷去律師樓及客戶共二萬多元律師費,於去年被法庭裁定盜竊及欺詐罪成,原本判監六個月,經上訴後減刑至監禁四個月,並緩刑一年。

案件編號:ESCC 97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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