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霸王配方工程師 反駁《壹週刊》律師

生產銷售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的霸王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及索償逾六億三千萬元案續審。霸王研發部配方工程師蔣日琼作供指,她自○八年入職霸王開始,上級已指示她在研發配方時要注意二噁烷的含量,而霸王首席執行官萬玉華兼任公司的技術顧問,一直以來會就減低二噁烷含量向蔣提供指示。蔣於四月八日(下周三)繼續作供,預計之後輪到《壹週刊》總編輯李志豪出庭作供。

蔣日琼昨向法庭補交○九至一三年期間霸王與湖南原料供應商的合約,合約條款規定供應商須控制原料的二噁烷含量,而有關規定在這些年間逐年收窄,由不多於50ppm(一百萬分之五十)收窄至不多於20ppm。蔣稱她只負責訂立霸王產品的品質指標,沒參與訂立供應商的合約條款,她亦不知道二噁烷是否致癌物質。

每年均會訂新品質指標

被告《壹週刊》的律師盤問蔣時指稱,在涉案文章於一○年七月發布之前,萬玉華從沒指示蔣修改配方或與供應商商討,以減低洗頭水的二噁烷含量。蔣不同意該說法,稱指一直有提供指示,並沒有因涉案文章而特別給予指示。

蔣表示,霸王每年均為產品訂立新的品質指標,霸王於○九年十一月準備打入阿聯酋市場,出口前要將產品交給中國及阿聯酋當局檢驗,亦要符合阿聯酋的二噁烷進口要求,至一○年底霸王產品已可在阿聯酋銷售。蔣續指,就算霸王與供應商商討減低二噁烷含量,供應商亦要經過無數實驗及總結,確定達到公司要求後,方能作出保證。

供應商品質監控獲讚賞

此外,霸王的毒理學兼化學工程專家Richard Parent作供時表示,霸王採用的湖南原料供應商是一間商譽良好及可靠的公司,其獨特和精密的品質監控程序令他驚訝不已。霸王於一○年透過合約,規定供應商要控制原料的二噁烷在40ppm以內,做法合理,因有關原料佔洗頭水成分的四分一,即洗頭水不會有多於10ppm的二噁烷,而根據研究,洗頭水低於30ppm一般不會構成真正的致癌風險。

案件編號:HCA 119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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