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兼執行董事劉夢熊,涉嫌與該公司主席黃坤及另外兩人,串謀詐騙聯交所、公司股東及準投資者逾五億元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黃坤的前私人秘書作供,主要是讓她辨認多份與油田交易相關的文件,以及一批牽涉在交易中相關公司的文件上的簽署,以確認是否屬於黃坤等人。審訊因復活節假期要暫停一個星期,並於四月十三日續審。
控方證人李笑玉供稱,她於一九八六年開始加入明珠國際酒店有限公司處理行政工作,她亦是老闆黃坤的私人秘書,公司之後轉營地產及改名東方明珠有限公司,她亦繼續為公司効力。黃於九六年邀她出任若干公司的董事,直至○五年她辭去所有職務為止,她先後跟黃共事二十年。控方主要要她辨認一批文件上是否有黃坤及第三被告葉瑞娟的簽名。
有關文件包括黃以弘暉有限公司名義,與美國油田東主簽署的合作備忘錄及正式賣買合約,還有聘用能源顧問的顧問協議書。此外,還有一批是牽涉油田交易的公司的相關文件,包括東方明珠創業有限公司、奇暉有限公司、樂茵有限公司、Charcon Asserts Limited、Shiney One USA LLC。李笑玉逐一認出當中分別有黃坤或是葉瑞娟的簽署。
本案三名被告分別為劉夢熊(六十四歲)、翼小紅(女性、四十四歲、商人)及葉瑞娟(女性、四十四歲、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他們分別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七項控罪。
案件編號:HCCC 56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