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訊前主席 涉收賄欺詐公司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上市公司佳訊(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陳家松,控告他涉嫌收受一百萬元賄款,利用欺詐手段,誘使佳訊以三億八千萬元,收購一間投資公司的股份。廉署指陳家松已獲准保釋,案件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指誘使佳訊購投資公司

被告陳家松,六十歲,佳訊(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他被廉署控以兩項罪名,包括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案發於○九年十月至一○年六月期間,廉署指,被告當時為佳訊副主席,而佳訊的業務包括提供財經服務、無線應用發展服務以及採礦業務。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上述期間,向佳訊的董事會,偽稱一間投資公司持有另一間正在內地收購採礦權的公司的百分之百股份,意圖詐騙而誘使佳訊以三億八千萬元的代價,收購該投資公司。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涉嫌於○九年十月廿八日,接受上述投資公司東主一百萬元現金作為報酬,促使佳訊與他訂立收購協議,由佳訊一間全資擁有附屬公司,以三億八千萬元的代價收購該投資公司。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四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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