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投鼠忌器 難言之隱

調查一個貪官,花了三年多時間依然沒有結果,世界上恐怕沒有比這更荒謬的事了。沒錯,這位貪官就是「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的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在一片質疑聲中,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貪曾案還有兩個問題未解決,包括法律技術及境外取證問題,「好快會有決定」。可惜,「好快」到底是多快,港產官僚根本說不清,正如早前刑事檢控專員稱此案的調查「快完了」一樣,純屬敷衍民意。

這年頭,內地反腐雷厲風行,老虎打完一隻又一隻,連周永康也被極速拿下,反而港府調查貪官拖拖拉拉,慢條斯理,簡直不可思議。老實說,相對於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貪曾充其量只能算是小老鼠而已,莫非港府連打老鼠的膽量也沒有?或者是有甚麼難言之隱?

說港府有難言之隱,並非無的放矢。貪曾雖然只是小老鼠,但畢竟是英王御封的爵士,根據中國人崇洋媚外的優良傳統,洋爵士自然可以得到特別禮遇,正如洋奴漢奸往往獲司法機構放生一樣,港府調查貪曾投鼠忌器,一點也不奇怪。明乎此,就知道貪曾為何死都不願放棄爵士銜,沒有這個護身符,他恐怕早就有難。所以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騙人的鬼話,在香港,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