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覆核 阻貝澳私地倒廢料

【本報訊】環保團體「爭氣行動」的前主席昨以個人身份,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環境保護署簽發許可,批准大嶼山貝澳四幅私人土地可傾倒建築廢料的決定。申請人指環保署長未有充分考慮有關地段屬保護範圍,而且該處有其獨特的生物多樣性,因此要求法庭頒令,撤銷署長的批准傾倒廢料的決定。

求頒令撤環保署長決定

申請人Christian Jose Lucien Masset,是「爭氣行動」(「Clean the Air」)的上屆主席,他本身是梅窩居民;與訟人則是環保署署長。申請人昨透過電話回覆指,對入稟不作回應。

入稟狀指,環保署長先在去年九月廿四日批出第一批法定許可,准許三幅在貝澳鹹田新村與貝澳泳灘之間、毗鄰沼澤地和芋田的荒廢農田,可用作傾倒建築廢物,批准為期一年。至今年二月廿四日署長再准許另一幅在上址附近、沼澤邊緣的土地作相同用途。申請人現要求法庭頒令,撤銷署長的上述決定,並在案有結果前,暫緩執行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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