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受助人去世後遭拒發殮葬津貼,揭社署擅停綜援!六旬長者因健康不佳靠綜援金維生,疑因病未能辦理續期申請而遭停發綜援,內地親人赴港奔喪始揭發連帶殮葬津貼亦被一併取消,直至本報轉介後,社署方得悉事主死訊而急急「補鑊」。立法會議員批評社署警覺性不足,建議日後遇有綜援受助人突然「失蹤」事件,須加強與其他部門及機構聯繫以釐清情況。
「佢有次畀牙籤插到氣管,之後就好難抖氣,話晒都成幾十歲人,冇辦法再做搬運,惟有拎綜援。」鄧先生指胞兄在港舉目無親,疑礙於面子過去鮮與內地親人聯絡,直至死因庭通知胞兄好友,輾轉間方得悉兄長去年年底因急病被送入明愛醫院,但不足廿四小時不治。鄧赴港辦理後事時,發現兄長因未有為綜援辦理續期手續而被取消,導致無法申領殮葬津貼,「萬幾蚊對我哋嚟講都算大數目,加埋落得嚟香港嗰七日,一時間都唔知點籌,打去社署問,佢哋只係話大佬嘅綜援已經斷咗,我哋過嚟傾都係嘥腳骨力。」
不過,最令鄧不安的卻是胞兄生前的最後一段日子,「佢十二月頭畀人停綜援,月尾先過身,走嗰時得番棚骨,我有諗過佢係咪餓死。點解冇人去關心吓佢有冇出事?」
事實上,類似事件並非首次發生,一名曾患鼻咽癌的獨居漢於一三年在元洲邨住所死去,生前未有辦理綜援續期,直至房屋署職員發現事件,社署才知悉該受助人已經逝世,估計當時已死去最少八個月。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證實,事主於○八年初因健康問題重新申領綜援,一般需每年覆檢一次,最近一次覆檢於一三年底進行,當時有職員家訪以了解情況,惟去年年底未能以電話聯絡受助人,發出通知書安排約見亦未獲回覆,故未能辦理續期。發言人同時承認,經本報於今年一月底轉介後方得悉事主身故,並經社工協助死者家屬辦理殮葬事宜。
「社署負責成個社會嘅福利,唔係一句搵唔到人就完咗件事!試問如果受助人獨居而又有長期病患,又點可能突然離開綜援網?」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委員鄧家彪批評社署程序僵化,未盡關懷弱勢之職,建議建立轉介機制,「如果續期嗰陣家訪冇人應門,可以查番佢嘅出入境同入院紀錄,或者聯絡地區長者、殘疾人士或者精神病人士中心,搵社工跟進,總之,唔可以就咁取消咗綜援就算!」
記者:詹海萍、呂耀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