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明確將科技創新提升到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意見》指出,到了二○二○年,基本形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制度環境和政策法律環境,為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
為達到這個目標,《意見》強調要建立適合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要求加強反壟斷執法,打破地方保護,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和獎勵比例,激勵科技成果轉化;制訂天使投資相關法規,統籌稅收支持政策,利用境外資本投向創新領域,發揮金融創新對科技創新的助推作用;建立高層次、常態化的企業創新技術對話、諮詢制度,發揮企業和企業家在國家創新決策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將國家對企業創新的投入方式轉變為以普惠性財稅政策為主,並健全優先使用創新產品的採購政策;構建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同時實行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吸引制度;改進和完善國內生產總值核算辦法,體現創新的經濟價值,加大創新技術在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的比重,把創新驅動發展成效納入對地方主要官員的考核範圍等。
《意見》為深化體制改革、破除制度藩籬、激發創新活力提供了制度支持。可以預見,內地未來的科技創新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度將進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