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父虐女獲輕判 官責大蝦細

【本報訊】四十歲清潔男工本周一在香港仔住所查看十四歲女兒的facebook時,發現女兒與金毛青年的合照,他擔心女兒誤交損友,遂質問女兒,但女兒矢口否認。清潔工盛怒下連番掌摑女兒,又用皮帶鞭打她的右腿兩次,之後在晚飯時,他再用筷子敲打女兒的後腦。妻子得悉女兒被虐後通知社工,事件最終報警。被告梁華傑原被控一項虐兒罪,昨在東區法院提堂,獲控方同意撤控以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斥責被告「大蝦細」:「我可唔可以捉你入去打吖?」最終判被告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兩年。

案件編號:ESCC 9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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