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攜子女高買 單親母監兩月

【本報訊】有盜竊案底、靠綜援維生的單親母,今年二月帶同一對年幼子女到鰂魚涌一間百貨公司,取去朱古力、玩具模型等廿多件總值三千多元的貨品,沒有付款便離去,惟遭職員目睹截停,更發現單親母將部分贓物放在其女兒的肩袋內。涉案單親母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求情指被告一對子女對盜竊一事並不知情;裁判官嚴斥被告利用子女盜竊,「你點做人阿媽?唔識做就唔好生啦!」遂判她即時入獄兩個月。

盜貨逾3000元 有六項案底

被告洪毓華(卅五歲)承認於今年二月十六日在鰂魚涌康怡康怡廣場的永旺百貨內,偷竊橙汁、朱古力、玩具模型、黃色雨傘、音樂盒、耳環等廿七件貨品,總值逾三千二百元。控方透露,被告有六項案底,當中四項與盜竊有關。

被告昨被押上法庭應訊,控方指被告被捕後獲准保釋,原本要於三月初到法庭應訊,但她當日無到庭,被法庭頒令通緝,警方日前將她拘捕歸案。辯方解釋被告當日缺席聆訊只因「唔記得咗」,又求情指被告過往十年皆無業,靠約五千元綜援維生,須獨力撫養八歲兒子及十一歲女兒,被告今次因一時貪心犯案,明白坐牢無可避免,但懇求輕判。

惟裁判官了解案情後,對被告攜子女犯案甚感不滿,詢問被告:「你錫唔錫佢哋?」被告低頭回應:「錫。」裁判官隨即斥責:「你錫佢哋,仲利用佢哋做偷竊工具?你仲好意思話錫佢哋?」又質問:「你點做人阿媽?唔識做就唔好生啦!」裁判官續指被告此舉會對子女灌輸錯誤價值觀,可能令他們長大後變成賊。

案件編號:ESCC 68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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