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決查李卓人長毛 或召黎智英作供

東方報業集團去年揭發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在短短兩年多內,向不同泛民政團及個人秘密捐款合共逾四千萬元,當中五名現任立法會議員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涂謹申、以及公民黨的梁家傑和毛孟靜,從未向立法會申報有關捐款利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監會)經過多次閉門會議,昨日終於決定就李卓人及梁國雄的違規投訴展開正式調查,不排除會傳召黎智英到立法會作供。如調查結果證明有議員違規,議監會有權提議彈劾兩人。

根據本報取得的機密文件,該五名泛民議員收款金額由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其中毛孟靜因涉嫌收款時仍未當選,議監會依例不能展開調查。梁家傑因能夠出示單據及戶口資料,證明有關捐款是為真普選聯盟「收住先」,不涉個人利益,其後亦獲「放生」。

至於聲稱是為所屬政黨收款,但同樣曾將部分或全部捐款「袋住先」的梁國雄及李卓人,議監會昨日則以大比數通過展開正式調查。

投票打和 涂謹申暫甩身

至於聲稱根本無直接收過有關捐款的涂謹申,據悉因未能提供充足資料證明清白,議監會意見分歧,最後投票時出現三票贊成、三票反對的「打和」局面。議監會稍後向立法會大會提交進展報告時,向其他議員匯報涂謹申個案的情況,然後再決定是否展開調查。

根據《議事規則》及議監會的調查程序,議監會有權傳召任何議員或其他人士作供,包括本案「金主」黎智英。若調查證實有議員違規,議監會可建議向有關議員作出訓誡、譴責、暫停其部分職務和權利,以至建議進行彈劾取消其議員資格,惟後者必須取得三分二議員支持才能通過。

李聲稱袋住先 故不申報

李卓人聲稱歡迎議監會展開調查,自爆之前已向委員會作供,再獲邀作證亦無問題,認為正式調查有助獲取更多資訊,希望可還他一個清白。他再次重申自己只是代工黨收取捐款,不涉個人利益,故一直沒有申報。問及應否傳召黎智英作證,他則推說應由議監會自行決定。梁國雄同樣表示歡迎議監會調查,聲言之前已經清楚交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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