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棄用安全帶 小巴客唔知驚

市民無視奪命交通意外,安全帶形同虛設。一○年五月十七日一輛未裝安全帶的專線小巴與一輛的士於沙田「死亡」十字路口猛撞,三名乘客頓成飛人被拋出車外,兩死一重傷,肇事小巴更被撞得直插行人隧道。日前記者乘搭多輛小巴,發現幾乎全部乘客均沒有佩戴安全帶,司機亦未有勸喻。有的士小巴團體坦言不少市民「貪方便」未有佩戴,亦有市民對法例存在誤解。有法律界人士坦言,如交通工具設有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否則會觸犯道路交通條例。

安全帶對不少司機及乘客而言可能是一個麻煩的束縛,但在發生意外時,這個束縛極可能是把你從死神手中拉走的救命索。

記者日前乘搭多條小巴線,發現大部分乘客均未有佩戴安全帶。其中旺角往何文田小巴上,除記者外,全部十五名乘客均沒有佩戴安全帶,而於馬鞍山開往大埔的專線小巴全車十六名乘客,除記者外,僅一名有戴上安全帶。此外,記者發現不少小巴司機都會以鐵夾夾鬆安全帶,令其不會索緊身體。

不佩戴不開車 恐得失乘客

但警方一二至一四年檢控乘客未有佩戴安全帶的數字,按年僅有二千一百八十八宗、二千零廿七宗及一千七百零七宗。

「有時朝早嗰部(小巴)有(安全帶),夜晚嗰部無,乘客有藉口話唔記得戴。」的士小巴權益關注組大聯盟主席黎銘洪直言,現時非所有小巴有裝設安全帶,而設置安全帶的小巴均有貼上警告字句要求乘客佩戴安全帶,但大多數乘客會因「貪方便」而沒有佩戴。

「冇錯唔扣(安全帶)可以唔開車,但依家生意淡,點會得失個客。」黎坦言司機難以逐個乘客檢查有否佩戴安全帶,而警方只偶爾進行大規模檢控,執法次數不足,難有阻嚇性,因此對乘客違法亦無可奈何。運輸署指,截至今年二月底,已登記的四千三百五十輛小巴中,只有不足二千七百輛裝有乘客安全帶。

冀政府立例強制小巴安裝

當年發生意外的十字路口至今依然是多條小巴線的必經之路,而當日被撞毀的路牌及欄杆,如今均已被更換,地上的血漬亦早已被洗去,只有居民的記憶猶在。

「架小巴撞到架的士,之後跌咗落嗰邊嗰條行人隧道。」沙田居民李小姐至今仍能道出意外的概況,她坦言自己所乘搭的專線小巴亦會駛經「死亡」十字路口,自己一定會佩戴安全帶。「因為都驚畀警察捉,不過好多人都嫌麻煩唔會扣上安全帶。」而另一名居民楊小姐則坦言,因非所有小巴設有安全帶,自己乘搭時亦不一定會佩戴,希望政府可以於所有小巴安裝安全帶。

一○年五月十七日,一輛載有三名乘客的專線小巴如常駛至沙田大涌橋路與沙田圍路的十字路口時,一輛的士突然駛出,攔腰猛撞小巴右邊車身,小巴頓時失控狂衝撞上路邊圍欄,車上姓李及姓阮的兩名男乘客慘變「炮彈飛人」被拋出車外。

沙田車禍 乘客拋出死亡

惟小巴繼續狂衝,先後撞毀一路牌及行人隧道圍欄,再衝落河畔花園對開的五公尺深行人隧道內,四輪朝天,陳姓司機及一名乘客則被困車內。而的士在碰撞後亦失控前衝撞欄,車頭盡毀,姓蕭及姓施兩男女乘客期間慘被搖「骰仔」,頭部猛撼兩邊車窗,施女更被拋出車外。

警方及消防員接報趕抵,發現李姓小巴乘客伏屍於地上,頸部扭曲,證實當場死亡。施女則滿臉玻璃碎,後腦流血不止,送院後因嚴重腦出血需開腦減壓,而阮姓小巴乘客則四肢嚴重骨折,重傷昏迷地上,入院兩個月後不治。的士司機及後被起訴,但因控方未能確定的士司機有否衝燈及超速,獲無罪釋放。

運輸署回覆指,○四年八月一日以後登記的公共小巴,所有乘客座位必須裝設安全帶,而○一年起登記的的士,後座座位亦必須裝設安全帶,而如座位設有安全帶,小巴及的士乘客均必須佩戴。

沙田小巴車禍事發經過

時間︰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地點︰沙田大涌橋路與沙田圍路的十字路口

經過︰一輛載有三名乘客的專線小巴於沙田大涌橋路與沙田圍路的十字路口與一輛的士攔腰相撞,小巴姓李及姓阮的兩名男乘客被拋出車外,李當場死亡,阮則四肢嚴重骨折,入院兩個月後不治。

小巴最後撞毀一路牌及行人隧道圍欄,再衝落河畔花園對開的五公尺深行人隧道內,四輪朝天。的士碰撞後亦失控前衝撞欄,車頭盡毀, 姓蕭及姓施兩男女乘客期間不斷碰撞車窗,施女更被拋出車外,後腦流血不止,送院後因嚴重腦出血需開腦減壓。的士司機及後被起訴,但因控方未能確定司機有否衝燈及超速,獲無罪釋放。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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