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敦治補發六粒藥要收覆診費

心律不正患者向律敦治醫院求醫,獲發半年藥物,將近覆診時才發現其中一種藥物缺少了六天分量,擔心影響心臟運作而即時向醫院求助,惟僅獲指示向普通科門診輪候,或再繳交專科求診費才可取藥。立法會議員直指老弱病人難以當面清點大量藥物應可理解,認為醫管局有責任提供合理處理方法,而非刁難病人。

「之前日日都跟足分量、一日食一粒,點知食到最後六日先知唔夠藥食,真係好驚個心會出事!」年逾七十的鄺伯兩年前證實患有心律不正,需定期到律敦治醫院覆診。

院方指病人應點算數量

鄺伯指每次覆診會獲發半年藥物,因數量甚多,自覺「手腳慢怕阻住人」兼「眼矇矇」故未有即時仔細點清數量便離開。未料服用多個月後,早前始發現每日需服用一粒的亞士匹靈已告吃光,共缺少六天藥量,隨即於翌日往醫院求助,卻換來一肚氣。

鄺伯續稱,當日按職員指示填寫表格後,職員一度表示只需轉交負責醫生簽名後即可取藥,未料其後又突轉口風,「講講下又話處理唔到,搞到我暈陀陀!」鄺伯等候數小時後終接獲院方來電,僅獲職員指示前往普通科診所輪候,如需即時取藥,則需繳付專科求診費及藥費,令鄺伯大感不滿,「我知冇當面點清楚我都有責任,但其實係唔係醫院畀少咗都未知,佢哋已經當自己啱晒咁,仲恃住我呢啲病人唔食藥會死就住搶,實在太過分!」鄺伯事後曾多次向醫管局投訴,俱未獲處理。

律敦治醫院發言人表示,接獲轉介後已即時翻查藥房紀錄,確認當時已派發足夠至下次覆診期服用的亞士匹靈予病人。發言人又指,由於涉事藥物需由醫生處方,建議病人到普通科或專科診所取藥乃可行及適當的處理方法,又強調藥房職員派藥時會向病人講述每種藥物的服用方法,等候大堂亦有張貼告示,提醒病人離院前小心點算藥物數量。

「醫院好似逼病人認錯」

「醫院嘅態度就好似逼個病人認錯咁,但明明件事根本就未知責任誰屬,難怪病人會覺得委屈,而且嗰六粒藥丸就算要收錢,都唔應該收埋覆診嘅錢,始終病人由頭到尾都冇睇過醫生!」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莫乃光直指院方做法並不妥當,認為即使事涉病人未有即時當面點清藥物數量,亦不能武斷地將責任全數推卸到病人身上。莫又指醫管局作為公營機構,應理解老弱病人難以當面點清大量藥物,並提供合理的處理方法,以避免紛爭。

記者:陳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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