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於○七年審計署已經發表過報告批評港府部門對於外判服務承辦商監管不足,促請各部門加強規管處分違規人士,惟事隔多年,外判服務亂象仍多不勝數,不斷浪費公帑。有勞工組織指出,港府將公共服務外判但未有妥善監管,遂變成外判商「無王管」,港府更極度依賴外判服務,變得毫無議價能力,助長歪風,影響公共服務質素,最後由市民福祉埋單找數。
港府過去十年在僱用服務承辦商及專業人士的開支逾七十億元,審計署曾審查衞生署、教育局、食環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等四個部門的合約,揭發問題多多,包括衞生署自○三年起採用單一招標方式僱用一家承辦商在機場為旅客提供健康篩檢服務,在一二至一六年的合約期,合約價值大增一點七倍;有食環署外判洗街服務更虛報工時及成效,原要洗七個地點的洗街隊,只洗一個地點就提早離開,審計報告促各部門加強監察服務承辦商工作。
職工盟統籌幹事蒙兆達指出,港府外判制度最大問題是為了節省資源,加上承辦商從中賺錢,令服務質素劣質化,最後由市民福祉埋單找數,接連發生外判質素事故,當局應檢討外判制度及範圍,以及加強監管外判服務。
蒙續說,政府部門監管外判服務不足,且存在漏洞,如沒有專人監管外判服務,只由部門主管或某職系員工兼任監管工作,過程粗疏又無定期巡查,更容易造成因政府高層與外判商的關係及私人友誼涉嫌徇私,導致監管困難。
外判服務質素參差不但影響公共服務,嚴重者更涉及人命安全,蒙兆達批評港府不應該只着眼慳錢,必須顧及服務質素,尤其財政儲備豐裕,無理由不斷壓榨資源,犧牲外判工權益及保障,更將市民「擺上枱」, 損害公眾權益。港府亦應設立黑名單制度,將違約及服務質素不達標的承辦商及經營者列入黑名單,日後外判入標合約時不作考慮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