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12要求 一項也不能少

政府延長自願醫保計劃諮詢期,面對保險業界「打折」只接受六項標準保單要求,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重申,部分底線必須堅持,包括必須受保、終身續保不涉額外附加費等,保障水平的高低則有討論空間。全港最大醫生組織、香港醫學會昨發表調查結果表示,十二項最低要求獲超過八成受訪醫生同意。但醫學會未有表態支持或反對保險業界的方案,一再強調「有得傾」。有醫學會核心成員則表明,十二項最低要求並沒有還價空間。

醫學會向會員進行問卷調查,收回一千一百多份有效問卷,當中逾六成為私人執業醫生,其餘在公營機構工作。結果顯示,五成一受訪者認為自願醫保不可持續運作,當中四百多人認為四十三億元高風險池不足負荷,三百四十多人認為難以吸引年輕人投保,近三百人認為行政費用太高。

五成受訪醫生無意購買

五成三受訪者認為,自願醫保應包括所有門診服務;五成醫生指,不會考慮為自己或家人購買自願醫保;四成二表示建議病人購買。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解畫」,不少受訪醫生是醫管局僱員,有需要時可選擇公營醫療服務,因此,他們不投保不等如不支持計劃。醫學會又電話訪問五百多名市民,四成半表示不考慮購買自願醫保。

當局建議標準保單必須包括十二項最低要求,每項均獲逾八成受訪醫生同意。醫學會會長史泰祖說,若一刀切要求市面保單全部符合十二項最低要求,原本保費低的投保計劃將絕迹,市民的選擇將減少。

但若政府容許市面上出現只符合部分要求的保單,「嗰啲價錢一定平,到時無人買符合要求嘅保單,計劃難以成功。」他認為有需要再討論,因此學會未有立場。

前醫學會會長謝鴻興則直言:「我個人覺得十二項最低要求已是『最低要求』,做哂都只係啱啱合格,仲要求唔合格?」他指作為服務提供者,希望病人可以成功向保險公司索償;作為消費者,他希望保險公司可受規管,「無理由同保險公司企埋一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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