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排反水貨客示威搞到七國咁亂,香港由好客之都淪為趕客之都。其實,除咗反水客鬧劇趕客,無牌旅館遍地開花,危機四伏,一樣令旅客怕怕o架。呢,千呼萬喚之下,當局終於建議修例打擊無牌旅館,不過成效係點,仲要睇過至知。
民政事務局尋日公布《旅館業條例》諮詢結果同修例建議,如果大廈公契禁止經營旅館或其他商業活動,當局可以拒絕發牌或續牌;喺簽發新牌或續牌時,亦會顧及大廈居民同申請人意見,另外又規定持牌旅館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至於無牌旅館嘅罰則,建議從依家罰款二十萬元同入獄兩年,增加到五十萬元同入獄三年,再犯可能被封舖半年添。
即係咁,過去當局對旅館發牌求求其其,只要符合建築物條例同消防條例就來者不拒,以致旅館質素良莠不齊,問題多多,特別係唔少旅館位於舊樓,衞生情況惡劣,安全隱患多多,市民早就怨聲載道。年前北角五洲大廈發生奪命火警,再次暴露當局對旅館監管不力,市民要求檢討及改善嘅呼聲一浪高於一浪,當局拖到依家至話修例,簡直係後知後覺。
當然喇,遲到好過冇到,當局肯亡羊補牢,點都好過翹埋雙手乜都唔做。不過咁喎,你有張良計,佢有過牆梯,有業界人士講到明,新例實施後,唔夠條件攞牌嘅旅館,有啲會結業,更多會轉向地下經營,如果當局巡查監管不力,分分鐘弄巧反拙,添煩添亂嘅咋。
咁講唔係無理由o架。民政部門一三年巡查無牌旅館近萬次,但檢控數字得一百七十多宗咁大把,完全唔成比例。更離譜嘅係,即使成功定罪,往往只係罰幾千蚊了事,仲平過交租,唔止冇阻嚇力,直頭變相鼓勵犯法添。家陣無牌旅館成行成市,梗有一間喺左近,有啲旺區一條街就有七八間,除咗因為有利可圖,閒閒地每個月賺幾十萬,更加因為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對於檢控數字長期偏低,當局解釋係因為搜證困難,加上好難進入懷疑無牌經營嘅旅館喎。其實呢啲只係藉口啫,申訴專員公署曾經派員放蛇扮旅客,一次行動就發現多間無牌旅館,仲踢爆唔少持牌旅館兼營無牌「影子旅館」添。所以話,要規管無牌旅館,唔係冇辦法,而係官僚冇心肝啫。
點講都好喇,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當局唔加強監管,無論點樣修例都係嘥氣咋。嗱,之前就話酒店供不應求,無牌旅館問題難解決啫,家陣有人反水客搞到旅客數字下降,酒店隨時要拍烏蠅,係時候認真規範旅館業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