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九歲羅偉邦在去年佔旺期間,涉嫌拿起帳幕揮向一名在現場執勤的警長,又疑踢對方的腳,事後被控一項襲警罪。男生否認控罪,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決定不自辯,裁判官現將案押後至本月廿三日裁決。
辯方盤問警長陳耀倫時,要求陳示範被告如何踢他;陳說「睇唔到」,但堅稱被告當時動作很大。
案件編號:KCCC 417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