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家誠上訴案押後裁決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去年被裁定五項洗黑錢罪成判囚六年,他提出上訴,上訴庭昨聽畢控辯的陳詞後押後裁決。上訴一方指,認為定罪本身已屬不穩妥,故不會堅持申請減刑。

昨日由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陳詞,上訴一方雖指稱控方將上訴人楊家誠(五十五歲)的多項交易合併為單一控罪起訴,令楊抗辯不公平;但楊在原審時卻從未作出上述投訴。Caplan稱,控方案情是指楊開設及操作涉案銀行戶口,目的都只為洗黑錢,故戶口內每項存款及交易都有關連,是屬於同一犯罪活動的一部分。控方證據以至辯方案情最終均不會有變,並無出現不公的情況。

案件編號:CACC 1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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