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用人不察該當何罪

最近網上流傳一封軍方將領致中共第五代的公開信,質疑是誰提拔了郭伯雄、徐才厚這樣的領導人?他們又是如何玩忽職守、相互勾結、狼狽為奸,造成軍隊腐敗之風盛行的呢?姑勿論這封公開信是真是假,郭伯雄和徐才厚這種品格低劣的人竟然可以坐上軍委副主席的高位,第三代第四代確實難辭其咎,起碼應負起用人不察、舉薦不當的責任。

古代對選舉任人有嚴格規定,任人不善要受處罰,選者和被選者都要負連帶責任。反而來到今天,「帶病提拔」的例子比比皆是,幾乎所有貪官都是一路升遷、一路腐敗,但提拔他們的人卻不必負上任何責任,可見當今問責制比古代還不如。就以周永康這隻大老虎來說,從石油系統起家,接着做過四川省委書記、公安部長,最後擔任政治局常委兼政法委書記,早就劣迹斑斑,如果說第三第四代對其腐敗醜聞一無所知,恐怕沒有幾個人相信,而知道其腐敗又讓他進入權力中樞,這就不只是姑息養奸這麼簡單了。

最令人嘆為觀止的是,徐才厚明碼實價賣官斂財,由尉官到將官都有標價,其中大軍區司令級「售價」高達二千萬元,堂堂解放軍淪為官位買賣場,正如前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自稱家中成為錢權交易所一樣,對此,難道第三代第四代沒有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