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在○一至○七年間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去年三月在區院判囚六年。楊不服定罪及刑期而提出上訴,案件昨於高院上訴庭審理。
在許仕仁案中代表新地前聯席董事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女大狀Clare Montgomery昨擔任楊的代表律師,她陳詞指原審法官游德康認為楊在解釋涉案戶口的款項時,曾經「講大話」或沒說出真相全部,最終單憑正常人的客觀標準,便錯誤認為楊知道所處理的是黑錢,故定罪有不穩妥之處。在赤柱監獄已服刑一段時間的五十五歲上訴人楊家誠,由囚車解往法庭應訊,他滿頭灰髮,精神顯得略為疲累,一身貴婦打扮的其妻王曼酈亦有到庭旁聽。
案件編號:CACC 10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