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添喜大廈已故大業主葉海波之八旬遺孀胡少芬再惹官非,曾替她處理其名下多個物業業權轉讓的楊澍琳律師行,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胡少芬誹謗,指胡對律師行提供的服務作出不實指控,損害律師行聲譽,並要求賠償。原告在入稟狀中,更「大爆」胡少芬周旋於兩個比她年輕卅載的男友間及被「淘古井」的情況,並透露兩男在○七年至今,已從胡身上取得近一千八百萬元。原告更指,胡少芬曾遭其中一名男友毆打。
原告是楊澍琳律師經營的楊澍琳律師行,被告胡少芬(八十二歲)。楊澍琳昨回應本報指,胡是其律師行的多年客戶,今年一月底胡與男友陳堅強曾到其律師行投訴近半小時,大意指「冇授權就亂咁告」,當時楊不在場。之後,楊收到胡的律師信,指控他未經授權興訟。楊強調:「無佢授權我點會做咁多嘢,啲文件有佢簽名、佢有宣誓,依家就話我亂咁告!」楊表示今次興訟,最重要是要澄清自己聲譽,至於索償金額則未定。
入稟狀指,被告繼承亡夫物業後,曾交原告處理業權轉讓的法律事宜,物業分別位於淺水灣、愉景灣及香港仔大道,總價值數千萬元。業權原本由被告一人持有,她於○七年加入其子葉偉基以「長命契」方式持有後,卻一度報警指控兒子騙取業權;到後來被告受到兩名男友謝俊明(四十八歲)及陳堅強(四十九歲)的影響,分出名下業權給她女兒葉玉枝和陳堅強,同時放棄向兒子追討。之後陳因將所獲業權抵押還債,違反他對被告在業權轉讓時的承諾,被告遂入稟要求收回陳的業權 ,並以七百萬元價錢把陳的業權轉名給外孫鍾樂謙。事件早前遭傳媒報道後,陳又「氹得」被告撤回收回業權的申請,被告並在上周五入稟要求取消將業權轉讓予外孫。同時被告亦曾入稟,向謝的遺孀追討謝名下物業。原告指在處理上述法律事宜期間,均曾詳細向被告解釋,並無擅自進行。因此認為被告的指控屬誹謗,因而興訟。
原告更在入稟狀中「大爆」被告的感情生活,指該兩名男友均已婚,但被告卻與兩男「發展關係」並遭「淘古井」。謝於二○一三年去世,而陳至今仍幾乎每晚與被告同床。入稟狀又透露,兩男於○七年至今年二月間,分別騙取被告的金錢。謝聲稱要投資物業從被告處取得五百萬元、兩男又從被告的人壽保單中,提取紅利逾三百萬元、兩男在○八年二月聯名購入銅鑼灣一物業,亦是由被告出資六百八十萬元,陳之後將業權按揭套現二百五十萬元、另外陳又多次向被告要錢還賭債,賭債累計達三百萬元。
案件編號:HCA 49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