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兩宗洗錢案 充公逾四千萬

【本報訊】高院昨處理兩宗洗黑錢案的充公事宜。內地男商人施永兵因涉手機通訊軟件傳銷騙案在內地被判監九年,其妻高愛玲自○八年底起按丈夫指示利用港銀行戶口清洗約二億四千萬元黑錢,最終在一二年被捕。高愛玲(四十歲)於今年一月承認洗黑錢等共十四罪被判監四年九個月,高院昨令充公她三千六百五十多萬元資產,當中包括物業;若她未能在限期內履行充公令交出款項,需以六年監禁替代。

利用銀行戶口收外圍

另外,男子練棋達(五十二歲)利用銀行戶口收受逾三千九百萬元外圍賭注,他在一二年於區院承認兩項洗黑錢罪判監四十二個月,法庭下令充公他名下一千卅萬元資產。練不服充公令早前在高院提上訴,認為《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立法原意,只是要充公因犯罪而得到的「淨利潤」。上訴庭昨駁回其上訴。

案件編號:CACC 11/2013、HCCC 43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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