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及銷售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的霸王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及索償逾六億三千萬元案,霸王前公關經理楊政書昨出庭作供。楊表示,《壹週刊》的涉案報道刊出後,內地的新浪、搜狐等網站和其他傳媒,亦很快有相關報道,令顧客以為霸王及其洗髮水致癌,霸王曾召開最少兩次管理層會議商討化解此危機的方法,最終決定出錢登廣告,發布霸王產品安全的訊息,因而令霸王有金錢損失。
兩名原告依次是香港上市的霸王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其附屬的內地生產商霸王(廣州)有限公司,被告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楊政書供稱在二○一○年七月《壹週刊》出版涉案報道時,他是霸王的公關經理,曾負責為霸王搜集傳媒轉載涉案報道的資料,楊於一三年已離職霸王。
楊表示,涉案報道刊出後,內地新浪網的官方微博即日已有相關報道,同日更被轉發了四千多次,評論也有一千多條;有四成網友表示不會再買霸王洗髮水。翌日,新華網江蘇頻道也有七成網友表示不會買霸王產品。
被告代表律師盤問楊時指,按新浪網的調查,涉案報道刊出一日後,在逾五萬名網友中,有七成表示不會買霸王洗髮水。雖然內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報道刊出兩日後,已發公告指霸王洗髮水安全,但按新浪網的調查,涉案報道刊出三日後,在逾十二萬名網友中,仍有六成八表示不會買霸王洗髮水。
楊表示,因為政府機構網站的公告很多人都看不到,霸王因此要出錢再登廣告,刊載官方公告其洗髮水屬安全的訊息。
被告一方再向楊指出,其他品牌如強生及P&G,曾透過更改配方,減少洗髮水的「二噁烷」以解決類似問題。楊回應指,他作為公關經理,當時面對的是消費者以為霸王及其洗髮水致癌,故他需透過媒體改變消費者的想法。
楊續指,霸王與其他生產商面對的問題及問題層次也不同,霸王面對的是其品牌的洗髮水被指致癌,而其他生產商面對的只是產品成分問題。楊指他不是專家,不知道「二噁烷」是甚麼,而除去洗髮水中的「二噁烷」更不是其職責,他不清楚管理層是否有提出這個方法。
楊透露,雖然有其他傳媒早於一○年三月已報道「十款暢銷洗髮水」中,有九款被發現含「二噁烷」,但霸王當時沒有收到查詢。不過,涉案報道出版後,霸王則收到中港兩地傳媒、顧客及內地監管機構的查詢,包括霸王公司是否可靠的查詢。楊認為,當有報道危害到一間公司的產品時,該間公司本身也受到危害。
案件編號:HCA 119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