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函錯地址申訴署洩隱私

處理政府部門投訴的申訴專員公署疑行政失當!申訴專員公署職能本為監察本港公共行政、服務市民,卻有市民發現申訴署竟將涉及個人資料之覆信錯誤投寄。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申訴專員公署性質獨立,現時未有特定部門或機制監察其運作,建議該署檢討事件,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梁先生於半年前與年邁父母申請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希望父母能從港島區遷至九龍東區以便子女照顧,由於申請全無音訊,遂向申訴專員公署求助,未料結果卻令梁更為失望,「(公署)本身話兩個禮拜就會有回覆,但三個禮拜都未有,我就打去問啦,點知個職員竟然話封回覆信寄錯咗去第二度。」梁指覆函載有個人資料及投訴事項,擔心私隱隨時外洩,不滿申訴署處事兒戲。

以保密為由 拒絕回應

鑑於對申訴專員公署信心盡失,近日梁決定終止申訴,「申訴署講明係為市民服務,我諗住佢可以幫我解決到問題,咁重要嘅部門,點知竟然犯啲咁嘅錯,仲夠膽畀資料佢跟咩!」梁又不滿向職員追問信件下落時,才被告知資料不足需作後補,「唔係我追佢,佢都唔叫我補番啲資料。」梁直指事件已令公署的專業形象大打折扣。

記者曾就事件向申訴署查詢,惟發言人竟以法例規定該署須遵守保密條文、不得披露任何根據《申訴專員條例》執行職務時所知悉的資料為由,拒絕就事件回應。

行政失當 議員促檢討

發言人又說,過去一年並未接獲有關回覆信件錯誤投遞的投訴。梁先生坦言對申訴署的回覆大感不滿,「佢一定係想收埋件事,我有同啲職員投訴,公署仲有書面回覆話打錯咗地址,仲同我道歉添,點會冇接獲相關投訴?實係講大話!」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指出,「申訴署其中一個重要職能係接受市民投訴,處理唔同部門懷疑行政失當嘅個案,佢係一個直屬嘅官方機構,負責去監察政府部門同單位,因為標榜處理行政失當,所以市民都會有一個合理期望,預期公署喺處理投訴方面會有高嘅嚴謹度同效率。」范國威認為,申訴署應檢討是次事件,在未來要更謹慎、謙卑地處理市民投訴。

記者:呂諾君、蘇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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