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婚姻窄門與光棍問題

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革)提交一份關於修訂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

有關提案建議:有十周歲以下子女的當事人,不適用協議離婚;有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協議離婚前須讓未成年子女表達其真實的意願。

有人指提此建議的是「壞人」,因為這是赤裸裸的干涉婚姻自由,是開歷史的倒車!亦有指出:不離婚?讓孩子從小生活在一個沒有愛、充滿冰冷、互相謾罵和敵視的環境中,給孩子造成的傷害難道不是更大嗎?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李銀河,她長期跟進研究中國社會的婚姻家庭、同性戀和女權等有關問題,亦曾指出,不和諧的婚姻解體了,可能比在一起互相折磨更有利於社會穩定;至於負面的作用,可能對孩子有一定影響;但另一方面,一個父母完整,但不和睦的家庭,對孩子的成長不一定更好。

林語堂說,曾有人把結婚比做「蛤蟆跳井」——可以得水,但是永世不得出來。婚姻實難,這三十多年間,中國社會關於離婚的輿論壓力已經發生巨大變化,數字顯示,內地從二○○三年開始,在結婚率增幅並不大時,離婚率猛然加速增長,終於在二○一二年,第一次超過了結婚率的增長,到現在,這種反差還在繼續。

離婚是現代社會普遍現象,像香港,離婚率是過去三十年的十倍。面對婚姻這道窄門,李銀河認為要正視婚姻模式多元化。

然而,「且婚且珍惜」存在許多問題,譬如在貧富分化情況下,許多女性結婚時提出,要有房有車,就是對階層的要求。婚姻這問題千頭萬緒,不好講,當今中國要正視的,依老朽看,不是修訂完善婚姻法律制度,而是解決找不到老婆三千萬光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