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氣瓶如炸彈,食肆危機處處。一一年七月荃灣一間茶餐廳廚工疑更換石油氣瓶不當,導致搶火及爆炸,廚工慘變火人重傷,事件引起外界對石油氣使用的關注,希望當局可加強巡查。不過,記者發現目前不少食肆仍然存放過量石油氣瓶及爐具,且未有妥善處理,機電工程署近三年更是「零檢控」。業界直言不少食肆為免石油氣「唔夠氣」,會存放較多氣瓶以備不時之需。有專家卻指石油氣瓶爆炸威力猶如炸藥,食肆應避免存放過量數目。
雖然本港不少食肆以石油氣煮食,但食肆往往貪方便存放過量石油氣瓶,以及未有好好保養喉管。根據《氣體安全條例》,任何人包括食肆,凡未經氣體安全監督批准而儲存總容量超過一百三十升的石油氣瓶,以一般家用式的標準石油氣(三十五點五升)計算,超過三罐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不過,記者日前巡視多區食肆發現,長沙灣一個熟食檔共存放六瓶標準石油氣瓶,超出法例規定一倍。另外,九龍灣一間食肆除存有多瓶石油氣外,更將石油氣瓶直接放置於餐桌下接駁火鍋爐具,稍一不慎,隨時引發爆炸。而沙田、觀塘及何文田亦各有食肆存放多於三瓶標準石油氣瓶。惟機電工程署過往三年並沒有就食肆存放過量石油氣瓶而作出檢控。
一一年七月廿九日,荃灣石圍角邨一間茶餐廳的譚姓廚工在後巷更換石油氣瓶,準備開爐替爐具加熱消毒,當他拔出氣瓶瓶嘴即發生搶火及爆炸,一團火球隨即衝出,令譚頓時全身着火。
姓林店主與職員聞聲趕至,驚見譚倒臥地上,雖然身上的火燄已自行熄滅,但旁邊的石油氣瓶仍然噴出兩米高的火柱,二人急忙將火撲熄,並致電報警。譚手腳及腹部嚴重燒傷,被送往醫院搶救。事隔數年,肇事的茶餐廳後巷幾乎被清空,只擺放了一些雜物及鐵製四方枱,未有再見到石油氣瓶或其他爐具。曾於附近茶餐廳工作的陳小姐坦言,邨內不少餐廳均有使用石油氣瓶煮食,但部分爐具及喉管十分殘舊,擔心意外會再次發生,希望有關當局可以巡查。
「應該要放喺陰涼嘅地方,唔好令佢(石油氣瓶)受熱。」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直言,石油氣瓶若出現生銹,受壓能力會因而減弱,瓶內壓力可能會「逼爆」瓶身;另外市民亦應避免將石油氣瓶放於陽光暴曬及接近火種的地方,以免瓶內氣壓大幅上升而爆炸。盧提醒,一旦發現石油氣洩漏,應盡快打開門窗,同時避免使用抽氣扇,以免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飲食業職工總會主席郭宏興坦言,由於石油氣火力大,因此不少食肆均會選用作煮食,並常見於大牌檔及酒樓之點心車,「最主要係方便啦,(石油氣瓶)想隨時開多個爐都得。」不過,他稱,因石油氣供應商未必能即時補給石油氣,所以不少食肆均會多存放數瓶石油氣備用,以免「煮煮吓無氣」。郭表示,一般石油氣瓶出現氣體洩漏,多與接駁爐具不善,或喉管受損及老化有關,使用者應了解石油氣瓶的正確用法以保安全。
機電工程署指,一二至一四年涉及使用石油氣瓶的意外數字按年分別為十六宗、十四宗及七宗,主要涉及不小心使用石油氣和煮食爐或氣體接駁軟喉老化。署方會繼續進行相關宣傳,減少事故發生。
時間︰2011年7月29日
地點︰石圍角邨一間茶餐廳後巷
經過︰譚姓廚工更換石油氣瓶,準備開爐替爐具加熱消毒期間,在剛拔出氣瓶瓶嘴時即發生搶火及爆炸,一團火球隨即衝出,令譚頓時全身着火。姓林東主與職員聞聲趕至,驚見譚倒臥地上,雖身上的火燄已自行熄滅,但旁邊的石油氣瓶仍噴出兩米高的火柱,二人將火撲熄,致電報警。譚手腳及腹部嚴重燒傷,被送院搶救。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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