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政治解碼:憲法治港 有迹可尋

去年,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少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八個字,令外界浮想聯翩;今年,同樣引發爭論,但不是少了字,而是多了字。報告說,中央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嚴格按照《憲法》及《基本法》辦事。多了「憲法」兩個字,整句話的意思馬上有了全新的詮釋。

不是嗎?過去當領導人說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會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許多人總覺得很順耳,總是從自己的角度解讀,覺得是中央在重申維護兩制,維護港人治港,河水不犯井水。如今加上憲法二字,情況截然不同,中央強調的是一國,是授權式的高度自治,是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

其實,中央高舉「以憲法治港」,早已有迹可尋。去年中一國兩制白皮書出台,已有「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之句,顯而易見,總理報告正在劍指政改。無巧不成書,近日有學聯成員提司法覆核,指人大「八三一」框架不符基本法,要求港府重啟政改。如今朝廷祭出國家憲法,以「大憲法」壓「小憲法」,恍如變相向佔領學生喊話:請先回家讀讀書。

回歸十七年,中央對港政策不到位,香港人眼中一直只有基本法,而沒有國家憲法,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長期以來,基本法儼如香港最高法律依據,不僅成為泛民公然「對抗中央」的護身符,更加成為泛民推銷「真普選」的說明書,北京如今改弦易轍,目的呼之欲出,就是要指出憲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並非特區的無上天書。

除了政改,國家憲法對港獨也是一把無形之劍。在政治現實下,基本法二十三條短期內立法無望,國家安全法又不適用於香港,而憲法卻涵蓋全國,而且規定各地方政府必須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主權完整。北京此際祭出憲法之劍,可謂既攻政改,亦打港獨。

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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