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記者兼節目主持麥嘉緯去年十月四日在佔旺區採訪時,一名報稱商人的男子多次揮拳襲擊麥,令麥的眼鏡飛脫及眼角受傷需縫三針。有兩次暴力案底的被告蘇士傑(五十六歲)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獲准保釋至本月廿五日待法庭索閱其背景及社服報告後判刑。
案情指當日約下午一時,事主麥嘉緯(卅一歲)正在旺角奶路臣街近彌敦道交界用手提攝錄機採訪集會情況,被告指麥的攝錄機放得太近他,多次拳擊麥的臉部。
案件編號:KTCC 535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