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重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促依《憲法》《基本法》辦事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大會三次會議昨於北京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發表新一份政府工作報告,在港澳部分首次提及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又重提去年在報告中隻字不提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等關鍵字眼。多名資深親中人士均認為,李克強重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旨在針對鼓吹「港獨」主張,及發起一連串反水貨客示威的團體,認為他們的行為違背「一國兩制」方針,有泛民議員則稱中央此舉是重視港人感受的表現。

李克強於去年總理工作報告中,重申中央將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未有提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字眼,是自二○○四年以來首次,有京官及親中人士事後澄清「一國兩制」已包含「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概念,着外界毋須過分解讀。

「促進和諧」 保港澳繁榮

事隔一年後,李克強發表新一份政府工作報告,在中央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外,重提「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等去年消失的字眼,並首次提到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港澳特首及政府依法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繼續發揮港澳在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特殊作用,其中「促進和諧」四個字,有別於去年佔領行動未發生前使用的「維護社會和諧」。李克強重申,堅信有中央政府一以貫之的大力支持,不斷提升自身競爭力,港澳一定能夠保持繁榮穩定。

對於總理工作報告首次提到香港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分析,李克強的言論針對「港獨」主張,批評有人將香港從獨立政治實體的角度出發,不尊重中央權力和中國《憲法》。他又認為,李克強另一層意思是要求港人在處理香港問題時,要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並應尊重中國《憲法》。

言論被指針對港獨勢力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亦指,李克強在工作報告中提出香港依照《憲法》辦事,旨在提醒港人有關中國《憲法》的重要性。她又指,部分人不斷推動「港獨」主張,認為國家不會容許此事發生,呼籲有關人士好好反省。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認為,李克強重提「港人治港」等字眼是重返正軌,反映中央重視港人感受,又指報告首次提到要嚴格依照《憲法》非針對佔領行動,因佔領行動並不涉及違憲,而大部分《憲法》亦不適用於香港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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