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報道不實道歉:至為後悔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壹傳媒因報道不實昨日需發道歉聲明,承認台灣《壹週刊》(下稱《台壹》)於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就王文洋為大媽王月蘭與王永慶合葬一事的報道中,「王文洋帶人在父親墳上踩來踩去」、「王文洋二十二日帶人會勘,踏上王永慶墓地」等內容與事實不符,誤導讀者。聲明除承認作不實報道外,更稱「至為後悔」。

《台壹》在二○一二年八月作不實報道後,已故台塑集團始創人王永慶長子王文洋遂向法院提告。

法院於今年一月,判處《台壹》賠償王文洋六十萬元新台幣(約十五萬港元),並於《台壹》刊登整頁道歉聲明。

令王文洋名譽貶損

台灣壹傳媒在聲明中表示,該篇不實報道的用詞遣字令王文洋名譽遭受社會評價上的嚴重貶損,公司對上述不實報道「至為後悔」,特此向其道歉,並保證不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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