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實施《旅遊法》後,強迫購物劏客行為未止。一名內地婦人,在深圳花一千元人民幣報團來港四天遊,團費包括海洋公園入場費,昨隨團被帶到荔枝角一間珠寶店,購買逾二千元的鑽石吊飾後,欲登旅巴時,疑被女導遊阻止,指她購物不足五千元,不可離開,雙方爭執,女事主報警,另有團友指曾被導遊威脅,若不買滿指定金額,會將行李丟棄街上,警員調查後,涉事旅行社最終安排女事主與團友原價退貨,並更換導遊繼續行程。
事件中的女遊客姓潘(五十八歲),與丈夫及女兒來自哈爾濱,一家三口在深圳參加一個四日三夜旅行團,於前日出發來港旅遊。據了解,該旅行團團友一行廿二人,當中包括十二女三男及七名小朋友,並分為兩組,其中一組是潘婦一家參加的四天團,團費為一千元人民幣,另一組則是三天團,團費為七百五十元人民幣,旅行團來港後,由一間本地的旅行社負責接待。
旅行團行程安排於昨晨前往大南西街一間珠寶店購物,潘婦挑選後,買了價值二千六百八十元的鑽石吊飾,於早上十一時許準備離開時,據潘婦表示,旅行社的姓陸(四十六歲)本地女導遊,指如團友購物未滿五千元,不准離開。潘婦不願妥協,兩人頓起爭執,潘婦最終報警求助。現場消息稱,有團友其後亦表示曾受威脅,指他們購物若未滿指定金額,其行李便會遭丟棄街上。
警員到場調查,陸表示沒有強迫購物,香港旅遊業議會獲悉事件後,亦聯絡涉事的旅行社了解,旅行社最終安排整團團友在珠寶店原價退回貨品,潘婦亦不再追究,眾人返回旅遊巴,繼續行程前往迪士尼樂園。至於涉事的珠寶店,其職員稱事件中的客人已報警處理,並無影響店舖營業。
涉案旅行社拒絕回應事件,據悉,有關旅行社上年曾有逼旅客購物被扣分的前科。而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則表示,議會事後已即時聯絡該旅行社了解,而根據旅行社的登記資料,該旅行團昨日全日的行程本應為購物,但疑有遊客不滿意,故旅行社已安排他們所有人退貨。另外,因有遊客對導遊的服務感不滿,旅行社亦即時安排更換人手,事情已妥當解決,該議會亦未有正式接獲相關遊客的投訴。他同時指出,如果旅行社做足要做的安排,議會覺得旅行社並無違規,而七百多元來港玩三日根本是不可能的,有可能主要是購物,團友亦有責任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