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男女聲稱向一名女子提供資金,並透過對方投資內地健康產品生意,事件疑涉及有人假借直銷公司「康寶萊」名義。由於該女子事後八個月內開出的多張支票,均未能兌現,男女昨入稟高院向女子追討共逾一百三十萬元。
男原告Andy Cho及女原告林美儀(均譯音),被告蔡瑞金(譯音)。入稟狀指,兩原告曾透過被告投資,被告需不時支付款項給男女原告,作為歸還資金或分發利潤。
被告於去年十二月開出一張面額廿五萬元支票予男原告,被告於去年七至十二月間,又先後開出了六張面額共逾一百零六萬元的支票給女原告,但上述七張支票均不能兌現,兩原告遂興訟向被告追討欠款。
案件編號:HCA 36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