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沙伯醫院引路徑被指防滑度不足,變成跣人陷阱。有病人於醫院引路徑上跣倒骨折,但留院期間卻被指身體不宜接受手術,一直未獲任何治療,最終在缺乏自理能力下被趕出院,不滿向院方索償遲遲未獲跟進,以致無法尋求其他治療。立法會議員認為病人於醫院範圍跌倒,院方有責任跟進事件,並可按病人情況為留醫時間作彈性安排。
「我喺醫院引路徑跣親搞到跌斷骨,點知留咗院個幾月都冇醫過我,仲要畀人趕出院!」張先生月前在妻子陪同下到伊院覆診,當日恰巧遇上天雨,經過濕滑的引路徑時不幸跣倒,入院後獲證實膝蓋骨斷成兩截,惟醫生僅為他帶上固定塑套,未作任何治療。張指留院逾月腳傷仍未好轉,卻被院方要求出院,「隻腳仲痛到伸唔到又屈唔埋,去廁所都唔得,咁叫我點出院?」張曾多次要求繼續留醫及接受治療,卻遭院方以其心臟衰弱不宜施手術為由拒絕。
張強調意外當日所穿新購便服鞋具防滑功能,認為引路徑的防滑度不足致發生意外,醫院須負上一定責任,遂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索償,擬以賠償金接受中醫治療,未料保險公司竟指醫院提供的資料不足,無法完成索償程序,張坦言對伊院的處理手法大感不滿。
伊院發言人指出,病人的膝蓋骨斷成兩半分開約二點五厘米,一般治療方案為接受外科手術。由於病人患有缺血性心臟病,心臟功能僅及正常一半以下,手術風險極高,醫生建議病人接受保守治療,並解釋治療不會令膝蓋骨折愈合,對步行能力亦不會有太大影響,只是上、落樓梯及蹲下會較以往乏力,骨科醫生並為病人訂造膝部固定塑套以作步行練習。
發言人續稱,有關引路徑採用之物料符合國際標準,但同時又指院方於事發後已跟註冊承辦商研究為引路徑表面加設可行物料,以增加防滑系數。
至於賠償與保險問題,發言人未有詳述,僅稱接獲申請後已即時呈報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正就事件調查,院方亦一直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病人喺醫院範圍受傷,醫院點都要負責,保險公司又點解遲遲都賠唔到,呢啲都有需要跟進。」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葛珮帆表示,不少市民對保險索償了解不多,建議市民遇上意外時立即報警,報案紙可證實病人在醫院範圍受傷,有助索償。葛又建議院方派輔導人員向病人解釋病情,以減輕病人焦慮,如病人欠缺自理能力,院方亦可酌情加長住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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